录用通知书是否有法律效力? |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5-12-15 14:05) 点击:131 |
录用通知书是否有法律效力? 录用通知书只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出的希望与劳动者缔结劳动合同的单方意思表示,劳动者在接到录用通知书之后仍旧可以针对具体合同内容与用人单位进行磋商,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录用通知书一般不会被认定为劳动合同。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向你发出录用通知书并不等同于与你签订了劳动合同,进而推知,既然用人单位尚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你的情形也就不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当然,虽然该单位并未违法解除与你之间的劳动合同,但你可以从缔约过失责任的角度要求用人单位对你进行赔偿。“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而导致另一方信赖利益的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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